一、今年全市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始招生?
答: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7日—7月23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9日,民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23日。
二、今年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今年招生通知和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通知与去年相比有以下不同:
1.增加了“适龄优先原则”:根据省文件要求,今年招生通知强调幼儿园应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2.增加了“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体责任。
3.去年招生通知中要求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为方便儿童家长,今年在要求提供儿童身份证的同时,对未办理或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使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代替。
4.要求各区做好应急工作:在去年招生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的招生通知要求各区在招生工作前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对无幼儿园或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小区(社区),做好周边学位统筹工作,指引适龄儿童家长报名。
四、幼儿园招生范围是什么?
答:全市幼儿园根据就近入园原则,统一面向幼儿园所在小区或社区招生,在满足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儿童入园前提下,还有富余学位的,可向周边小区或社区招生。
五、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有多长?
答:全市幼儿园从5月27日开始招生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有不少于两周的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拟报读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
六、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七、新生入园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吗?
答: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已上过幼儿园的转园儿童,如果转园时间超过3个月,也需要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入园。
八、招生工作期间,幼儿园有哪些不得违反的规定?
答:今年招生工作,幼儿园需遵守“四个不得”:
1.为保障在园儿童健康和教育教学秩序,招生通知中要求任何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2.为保障适龄儿童能够优先入园,兼顾教育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通知要求任何幼儿园在未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前提下,不得招收0-3岁儿童入园;
3.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秩序,招生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录取,可选择采用积分、分类、抽签等录取方式;
4.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招生通知要求各幼儿园不得有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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